標題: | 高青縣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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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號: | 113703227784283740/2020-1966834 | 文號: | 無文號 |
發(fā)文日期: | 2020-01-16 | 發(fā)布機構: | 高青縣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 |
本報告由高青縣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辦公室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和《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》編制。
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,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,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,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,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。
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如對報告內容有疑問,請與高青縣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辦公室聯(lián)系(地址:淄博市高青縣青苑路39號;郵編:256300;電話:0533-6983603;傳真:0533-6983603)。
一、總體情況
2019年,高青縣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在縣委、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,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按照《條例》等要求,圍服務大局、突出重點,扎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,在完善城市功能、加強環(huán)境基礎設施、提高市容和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水平、塑造城市風貌,全面推進城鄉(xiāng)環(huán)境綜合治理工作向縱深發(fā)展,積極創(chuàng)造整潔、優(yōu)美、和諧的人居環(huán)境等方面發(fā)揮了積極作用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2019年,局黨組堅持每季度召開專題會議,對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落實進行研究部署。在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,嚴格按《條例》的相關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,認真做好局系統(tǒng)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切實做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、人員、經(jīng)費的繞中心、“三落實”,形成了“一把手”親自抓,相關科室、單位各司其職具體抓的“層層抓落實”的良好格局,完善監(jiān)督管理考核制度,分解任務,責任到人,層層抓落實。
(二)強化制度落實。在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的基礎上,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、申請公開和信息發(fā)布保密審查、澄清等工作機制,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、評議等監(jiān)督保障制度。在實際工作中,把各項制度落到實處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,最大限度地滿足了人民群眾的知政愿望,贏得了廣大群眾的參與、理解和支持。
(三)建立政策解讀機制,明確解讀范圍,強化解讀責任,規(guī)范解讀程序。建立輿情收集、研判、報告和回應機制,進一步加強政府與群眾的互動交流。圍繞全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(zhí)法局的中心工作,針對公眾關切,主動、及時、全面、準確地發(fā)布權威政府信息,特別是有關城市管理事務工作的重要會議、重要活動、重要決策部署、重大突發(fā)事件及其應對處置情況等方面的信息,以增進公眾對城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。為促進與公眾互動交流,設立熱線電話(0533-6712319),以便及時答復公眾詢問,更好地推進民生訴求綜合受理平臺建設。
(四)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情況。2019年,按照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,將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日常工作內容,研究確定本部門在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內容。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公開內容、公開方式、具體要求、責任分工等,方便信息公開各環(huán)節(jié)的操作,保證了質量,提升了效率,為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奠定了基礎。
(五)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(xié)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。嚴格按照《高青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統(tǒng)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對8份人大代表建議及17件政協(xié)委員提案進行逐一核實整理、研究,堅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,態(tài)度上積極主動,工作上精心組織,行動上務求實效,真正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作為全局工作的重點,切實保證辦理工作高質量完成。所有建議提案均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提前辦結,辦復率、溝通率、滿意率達100%,達到或超過了縣政府下達的目標要求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2019年,我局制發(fā)政府規(guī)章0件,規(guī)范性文件0件,行政許可、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、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、政府集中采購等事項公開情況詳見下表。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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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本年新制作數(shù)量 |
本年新 公開數(shù)量 |
對外公開 總數(shù)量 |
規(guī)章 |
0 |
0 |
0 |
規(guī)范性文件 |
0 |
0 |
0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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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
本年增/減 |
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行政許可 |
11 |
0 |
401 |
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
7 |
0 |
0 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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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
本年增/減 |
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
行政處罰 |
248 |
0 |
154 |
行政強制 |
17 |
0 |
0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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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
本年增/減 |
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
1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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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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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內容 |
采購項目數(shù)量 |
采購總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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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集中采購 |
0 |
0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2019年度,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,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0件,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。
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
申請人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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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組織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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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(yè)企業(yè) |
科研機構 |
社會公益組織 |
法律服務機構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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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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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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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
(一)予以公開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三)不予公開 |
1.屬于國家秘密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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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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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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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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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四)無法提供 |
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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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處理 |
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重復申請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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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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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處理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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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總計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.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2019年,我局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0件,行政訴訟0件。
行政復議 |
行政訴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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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結果 |
尚未審結 |
總計 |
未經(jīng)復議直接起訴 |
復議后起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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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結果 |
尚未審結 |
總計 |
結果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結果 |
尚未審結 |
總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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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2019年,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但與社會公眾的需求相比仍有較大距離,比如,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完善公開內容、健全信息公開制度等方面還有待于改進;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建設和培訓需有待加強。
今后,縣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會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《條例》和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要求,并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:一是加強制度建設。健全和完善申請公開辦理程序制度、保密監(jiān)督管理制度等,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。二是明確工作職責,加大工作力度,不斷擴大信息公開量,及時對網(wǎng)站進行更新維護。三是強化業(yè)務培訓,提高辦理工作水平,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無
高青縣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
2020年1月15日